買方十大必問問題(上)
▌一、專簽的房子一定要找專簽的業務買嗎?
Ans:沒有,專簽的房子還是可以找你熟悉的業務去配件!而且你找的業務一定會比較替你著想,信得過的業務你有問題請他去跟開發溝通,相對來說也會比較順利,也比較不會被話術,但前提是你得先跟這個業務有信任度,他也能幫你解決你的買房問題。
▌二、買房找仲介幫你找會比較有優勢嗎?
Ans:如果你是還沒確定自己要什麼的買方,那買房找仲介幫你找房基本上沒有優勢,而且還可能一直被騷擾,而且一個仲介未必只服務你一個人,如果你還沒準備好就直接找仲介看屋,基本上被擺到C買的機率很高,所以如果還處於想到處看看的階段,小白會建議可以在看屋前,先告訴業務你的狀態,如果這個業務在帶看的過程中,都沒有表現出不耐煩,也很積極的為你解決買房的疑問跟問題,看屋結束後,也願意繼續回答你的買房問題,那小白就會覺得這個業務不錯,不會因為你沒有要買就不想回覆你的買房問題或不想幫忙解決你的困惑。
▌三、議價一定要下斡旋嗎?斡旋金要下多少呢?若議價不成斡旋金可以退還嗎?
Ans:
1. 議價原則都要下斡旋才有參賽權,就跟屋主賣屋要先說他想賣多少一樣,口說無憑四個字大家應該都聽過,相信在人生旅途上,應該有機會遇過說話不算話的同事或朋友吧!?為了避免這樣的狀況發生,所以屋主也白紙黑字寫他要賣多少,那身為買方的你下個斡旋再議價應該可以吧~
2. 我旋金市場上有2、3、5、10萬不等,小白個人來說,2000萬以內的案子都是收10萬元,除非高總價的案子才會希望買方斡旋金下超過10萬元。
3. 議價不成,斡旋金一定無息全額退還,若有仲介意圖轉斡旋金或是有扣著不還的情況,請向地政局舉發。
▌四、買房後有漏水仲介會怎麼協助?
Ans:買屋除了重大瑕疵外,最擔心的就是漏水問題,但漏水這個問題,對屋主、仲介來說未必是一個顯而易見的瑕疵,需要配合一些天候因素才比較容易被察覺,如果屋主不說,或覺得問題不大沒反應,在未搭配天候因素的狀況下仲介未必能察覺滲漏水的狀況,其實遇到滲漏水的狀況,對仲介來說他就是個第三方協助的角色,事主還是屋主要來主導怎麼處理漏水,但多數的仲介多半沒有手段或方法來要求屋主,導致買方因感受不佳進而有可能無限上綱的要求修復滲漏處。
一個好的仲介在遇到買賣案件有TB的狀況時,小白會覺得基本的態度一定不能少,想閃想躲或沒效率的處理都會讓買方(苦主)感受很差,再來就是萬一屋主不願意出面處理時,協商的手段就變得很重要,但不管怎麼協商,小白會覺得更重要的應該是先把買方的問題解決,所以萬一屋主不處理,也應該要先與買方協調漏水找哪家防水公司來處理,所以小白的做法都是在買方告知有漏水狀況時,第一時間通知賣方外,會找熟識的抓漏師傅到現場評估漏水原因,在專業評估後與買方討論解決方案,才會跟賣方討論該如何解決,萬一賣方不願意出面處理的話,小白留在另外一篇在來說明,因為要說的有點多。
註:依照民法第354條:「物之出賣人對於買受人,應擔保其物依第三百七十三條之規定危險移轉於買受人時無滅失或減少其價值之瑕疵,亦無滅失或減少其通常效用或契約預定效用之瑕疵。但減少之程度,無關重要者,不得視為瑕疵。出賣人並應擔保其物於危險移轉時,具有其所保證之品質。」,講白話瑕疵就是要能夠造成這個買賣標的價值(價格),或減少這個買賣契約的預定效用,如果減少的程度,無關緊要,則不得視為瑕疵,那依照不動產賣賣的實務狀況,買賣標的物若有滲漏水,基本上不會讓房子的價值減少,也不會造成買賣契約效用的減少,所以沒辦法認定為瑕疵。
▌五、買房還要付什麼手續費?
Ans:
賣方:除仲介服務費(成交總價4%)外,賣方還需支付土增稅;若賣屋有獲利還會有房地合一稅。
買方:除仲介服務費(成交總價2%)外,買方還需支付契稅。
買賣雙方各半:地政士費(約2-5萬)、買賣登記規費、履保費、印花稅、書狀費等。
註:契稅、土增稅仲介均可協助試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