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1-1971
<臺灣省立中興大學法商學院> 1961年7月,臺灣省立法商學院奉命與臺灣省立農學院合併為臺灣省立中興大學,校本部設於臺中市,並同時設理工學院,法商學院仍在臺北市合江街原址。
為求教學行政運作順暢,法商學院仍維持原臺灣省立法商學院之編制與行政體系。人事、經費預算與校本部均分別編列,由院長綜理院務,中興大學法商學院首任院長為周一夔教授。
<臺灣省立中興大學法商學院> 1961年7月,臺灣省立法商學院奉命與臺灣省立農學院合併為臺灣省立中興大學,校本部設於臺中市,並同時設理工學院,法商學院仍在臺北市合江街原址。
為求教學行政運作順暢,法商學院仍維持原臺灣省立法商學院之編制與行政體系。人事、經費預算與校本部均分別編列,由院長綜理院務,中興大學法商學院首任院長為周一夔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