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108年8月1日起,2~4歲育兒津貼補助開始申請 ◎發放對象 2至4歲育兒津貼補助對象為實際年齡滿2歲至未滿5歲學齡的我國籍幼兒,且符合下列情形者: 1.父母雙方或監護人最近年度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綜合所得稅稅率均未達20%。 2.未正在領取照顧該名幼兒的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3.幼兒就讀沒有與政府簽約準公用化的私立幼兒園 4.未經政府公費安置收容。 ◎實施時程 自8月1日起受理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