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毒品危害防制中心

大麻在臺灣列為第二級毒品,舉凡種植、運輸、販賣、轉讓、持有或施用,均構成犯罪行為,最重可處無期徒刑,使用大麻後通常會產生多種心理和生理上的反應,比如欣快感和興奮感、感官意識變化、食慾增強,長期濫用則會衍變成慢性的腦部失調疾病,無法單靠意志力自行戒除,需要藉由不同單位及資源間的相互支持,方能給予藥癮者一線希望。 #不惹「麻」煩 #毒防中心諮詢專線0800-770885(請請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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