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換屋族照過來!節稅報您知! 個人出售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的房地,必須繳 #房地合一所得稅,但對於自住換屋的民眾,政府提供「#自住房地重購退稅」,讓大家在換屋時減負擔、有保障! ⠀⠀ 不管是「先賣後買」或「先買後賣」,只要出售及重購的新舊房地都有符合自住條件,且兩者移轉登記時間在2年內,即可申請重購退稅喔!詳細重點整理下圖,有換屋計畫不妨參考看看。 ⠀⠀ 特別注意!重購後5年內仍須符合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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