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律師代書聯合事務所

財政部賦稅署表示,2015年期地價稅繳納期限將於2015年11月30日截止(星期一)。 逾期繳納稅款者,依稅捐稽徵法第20條規定,每逾2日按滯納數額加徵1%滯納金,逾30日仍未繳納者,將移送強制執行。該署籲請納稅義務人儘速於期限內繳納,以免逾期被加徵滯納金或遭強制執行。 納稅義務人如尚未收到繳納通知書(稅單),可逕向土地所在地地方稅稽徵機關查詢或申請補發。 利用金融機構或郵局存款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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