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榮服處就業站

【苗栗縣榮服處】廠商職缺表(113.01.11) 一、推介就業穩定津貼: (一)申請資格:榮民或二類官兵(輔導期限內),符合下列任一條件: 1.連續失業達1個月以上(未投保勞保、就保、職災保險、工會、農保、漁保) 2.非自願離職者(須符合就保法非自願離職之定義) 3.服役期滿1個月內之新退官兵 並經榮服處登錄個管、開立介紹卡推介就業(須有勞保)。 (二)申請條件: 符合前項資格者於經榮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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