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約實務:減價收受處理案例 案例事實 B公司承攬A業主機關工程,業主以B公司所使用之材料不合契約要求而減價並扣罰違約金高達總工程款之三分之一。B公司認為扣款過高而向本所尋求法律協助。 法律實績: 經調查證據結果發現變更設計或材料變更均是依照業主指示,非屬瑕疵,業主減價收受及扣罰違約金無理由(107年度臺灣高等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