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呂秋遠給台灣人當 公公婆婆 的十句話︰》 1.請不要堅持跟兒子與媳婦同住, 最好把他們趕出去。 就算他們只能租房子, 那也是他們的事情。 遙遠的距離美感, 保證讓你們婆媳關係良好。 2.不要把您媳婦當女兒, 只要把她當作您兒子的老婆、 您的朋友, 那也就可以了。 您可以把您兒子永遠當作未成年,但請把您媳婦當作同輩一般的尊重。 您罵她一句, 她會記一輩子。 這世界上, 只有她媽能管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