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商不動產武廟建國加盟店

資料來源:【安新不動產法律知識】 房屋買賣前應多方評估,一旦簽立不動產買賣契約後,悔買或悔賣之一方恐將依約負擔違約金。 不動產買賣契約成立後,常見於買賣之一方因悔買或悔賣,另一方因而行使解除契約之權利,並要求違約之一方給付違約金,因而興訟。 一般法院就違約金如何審理?按民法第250條規定約定債務人於債務不履行時,應支付違約金。然依同法第252條規定,如約定之違約金額過高者,法院得依職權減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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