奘然專題 – 結婚無效與婚姻不成立 判例分享 新竹一名黃姓婦人向配偶請求剩餘財產分配,桃園地院一審駁回,黃姓婦人再上訴,高等法院案情翻轉,判其范姓男子應給付1802萬餘元,范姓男子不服上訴第三審但遭駁回而定讞,奘然分享這個案件在各審法院的理由。 一審法院怎麼認定? 桃園地院認為,雙方於民國83年結婚,88年協議離婚,並約定2未成年子女分別行使權利負擔義務,又於89年登記結婚,但未舉行結婚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