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商業同業公會

公告: 係經相關人員通報,桃園市轄區近日內有非「建築物公共安全專業機構」、非開業建築師、非開業技師之公司,廣發文宣招攬「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業務,依法非經取得「專業機構」、「專業檢查人」資格者,不得從事「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業」,亦經查明 將嚴從處理,公會會員及協同執行複查之專業機構、專業檢查人員,得免寬待,一切依法辦理。 目前證實確有此事,得知是某消防公司所為,尚在進行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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