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

今年 6 月 21 日,總統公布修正《家事事件法》部分條文,這次修法有兩個特別值得一提的部分:擴大遠距視訊審理的適用範圍;以及因應去年 12 月《精神衛生法》修正的調整。 🖊️擴大遠距視訊審理應用 原先的《家事事件法》第 12 條,只有當事人、證人、鑑定人,可以聲請改用科技設備進行遠距審理。 為便利位於遠隔法院處所的人,新法擴大了遠距視訊審理的適用人員,將「其他依法參與家事事件程序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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