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教總認為,學童的交通安全涉及的不僅是教育,還包括交通、內政、警政等機關。政府如果認為學校周邊的安全應該由政府機關擔起責任,就不應該讓沒有權力也沒有資源的學校自行承擔,而應由中央擬定整體的政策,整合相關單位並提供資源,最重要的是權責要明確,屬於交通的由交通相關機關處理、屬於警政的由警察機關處理,而非全部由學校自行設法解決。因此,全教總主張,應由行政院出面整合相關部會提出完善的學童交通安全規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