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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依「就業服務法」第50條規定,雇主聘僱僑外生從事工作,其工作時間除寒暑假外,每星期最長為20小時;遇到寒暑假期間就不在此設限內,但雇主仍須注意勞動基準法的工時規範,如雇主違反相關規定,將依「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9款規定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因此除了確實查驗其居留證、學生證及工作許可函(僑外生工作許可期間一次最長6個月,逾期須重新申請)和效期之外,還要留意工作時數,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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