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白話新聞 憲法法庭今(6)日就國會改革釋憲案舉行言詞辯論。總統代理人孫迺翊教授指出,新法要求總統須國情報告並接受問答,逾越憲法授權,也混淆總統與行政院長地位。立法院委任律師林石猛則回應,立法院邀請總統國情報告,僅為建議性質,不具拘束力。 根據憲法增修條文,立法院於每年集會時,可以聽取總統國情報告。 新修正《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總統每年 2 月 1 日前,須送國情報告書給立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