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白話新聞 《刑法》公然侮辱罪一向有侵害言論自由的爭議,像是知名媒體人馮光遠曾以「人渣」抨擊文建會主委盛治仁浪費公帑,遭判拘役 20 日。 憲法法庭今(26)日判決公然侮辱罪合憲,但認為現行公然侮辱罪可以處罰的範圍過廣,須適當限縮。 《刑法》規定,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 9000 元以下罰金。故意在不特定人或多數人可聽聞的情況下,以言語、文字或動作等方式,使他人感到難堪或不舒服,屬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