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白話新聞 行政院今(6)日對國會改革法案提出覆議,包含《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以及《刑法》藐視國會罪相關規定,為憲政史上行政院第 14 次覆議。 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行政院若認為立法院通過法律案,有窒礙難行之處,就可於總統核可後,移請立法院覆議。議案違憲或事實上難以執行,都屬窒礙難行。 立法院若非休會期間,須於收到覆議案 15 天內作成決議。如經由全體立委 1/2 以上(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