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

✅案例 1 投資公司轉投資有限公司之會計處理疑義 問題背景 依公司法第 101 條之規定,有限公司之公司章程應載明下列事項:「...四、資本總額及各股東出資額。五、盈餘及虧損分派比例或標準。...」,即有限公司之資本並不劃分為股份且盈餘及虧損分配比例或標準須於章程中明定,故有限公司股東對盈餘及虧損之分配比例未必為出資比例。另依公司法第 102 條之規定,有關有限公司之表決權,「每一股東不問出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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