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誠法律事務所

🔎事情經過是這樣的… 當事人某日下班開車家時,在某個路口的時候突然被告訴人騎車攔下來,說當事人適才在上個路口時與他擦撞到,機車上的小孩因此受傷要去看醫生….等語。並在拍完當事人的車牌和證件後就先行離去,而當事人也趕快去附近的派出所報案,並在案發後雙方也有留下彼此的聯絡方式,並於次事故發生後亦有所聯繫。 而後告訴人便向地檢署提告當事人肇事逃逸和過失傷害,並主張當事人於行車時並無注意前後車子之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