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消防局

【本局呼籲勿田野引火燃燒,違法者最高處新臺幣10萬元】 目前已進入年第二期稻作已進入收割期,由於收割後稻草去化處理及再利用技術及管道有限,農民傳統習慣常會將收割後的稻草就地直接燃燒處理,但此引火燃燒行為,依消防法第41條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下罰鍰。 另露天燃燒稻草造成空氣汙染情事,將依「空氣汙染防制法」規定,處新臺幣5,000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民眾發現露天燃燒行為,可協助撥打本縣公害陳情...

2 likes0 commentsLINE VO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