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南區國稅局

【稅務小知識 銷售入會權利是否課徵特銷稅呢💡】 🔎銷售 #未超過50萬元的入會權利,非屬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的課稅範圍 營業人在中華民國境內初次發售價格達新臺幣50萬元之入會權利,屬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之特種勞務,應於銷售次月15日前向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申報並繳納稅款。 反之,銷售未超過50萬元的入會權利,則非屬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的課稅範圍。 大家瞭解了嗎?快分享給親朋好友知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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