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職工福利發展協會

職工薪津扣撥福利金範圍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七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臺七十八勞福一字第二四六一四號函 職工福利金條例第二條第一項第三款所稱「每月於每個職員、工人薪津內各扣百分之O.五」之薪津內涵疑義乙節,按事業單位給付職工之薪津,其名義及結構頗不一致,如發生疑義時,可由勞、資雙方參據勞動基準法第二條第三款暨其施行細則第十條、或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第三十三條或所得稅法第十四條,在該事業單位內之薪...

1 like0 commentsLINE VO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