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職工福利發展協會

參加公司社團活動受傷,是否可認定為因公受傷? 問: 因為參加公司壘球社的比賽,於比賽時遭受隊友衝撞後,造成臉部颧骨及肩膀鎖骨骨折,後來送醫急救開刀,迄今已經一個月了。但是公司認為係屬於社團私下的比賽,公司並不認定為因公受傷,故並未給予相關的公傷假及慰問補助金等,請問,是否可以對公司或福委會提出相關的補助嗎或求償? 答: 公司社團的屬私人活動, 並非公司<<指派參加的進修訓練、技能檢定、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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