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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生前2年贈與 須計遺產 2017/12/19 | 保險稅務 劉懿慧/台北報導/工商時報  夫妻間相互贈與的財產,若是發生在配偶死亡前兩年,該財產就須併入遺產總額課稅!許多人為節省遺產稅,而趕在重病時將不動產或現金移轉到配偶名下,但財政部指出,死亡前兩年的贈與,除了需課徵遺產稅外,也不可列入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  依遺贈稅法規定,夫妻間相互贈與財產可免納贈與稅,但若該贈與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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