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臺北醫院

依新北市政府公告,110年1月26日起,除加護病房或安寧病房等特殊單位,因病人病情說明需要或手術前說明等特殊情況外,全面禁止探病,陪病者(含照服員)限1名,並配合採實聯制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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