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法乃憲法的測震儀,基於刑事訴訟的目的在於發現真實及保證人權,從而在權衡下,刑事訴訟程序的進行,必定在干預基本權以及維護基本權的兩端擺盪。而在權衡的過程中,必然需要有相對應的措施以資審定,一般習見的「正當法律程序」(Due Process)原則便是支撐刑事訴訟程序的精髓所在。依司法院釋字第三八四號解釋釋字第五八二號解釋及釋字第六五四解釋意旨,憲法第八條及憲法第十六條可以推導出依正當法律程序的要求下,刑事被告應享有充分的防禦權,其中要點,即在於選任信賴、有效的辯護人,俾期受公平審判之保障。
刑事案件的構成,有其一定的要件。因此檢警調機關在進行蒐證偵查時,必須堅守正當法律程序,並詳加過濾相關之事證,以免縱放或冤抑。然現今之實務操作,卻因為諸多亟待改革之因素,而使得在程序或證據力判定部分,與當事人之想法大相徑庭。本事務所主持律師在台北地檢署任職十數年,並曾擔任法官職務,擁有精湛的刑事法學背景以及實務經驗。當您權益被侵害或遭遇訟累而陷入絕望或失意時,本事務所必定能帶您走過這幽暗的深谷。
私人間權利義務的糾葛,所在多有。也因此生活中即充斥著諸如契約關係、工程履約、勞資關係、侵權行為、 國家賠償、分割共有物等民事事件。而就婚姻事件、繼承案件或收養關係等家事案件,亦所在多有。本事務所的專業律師群,多能運用豐富的社會知識結合既定的法律規範,善用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為當事人的權益做出最大限度的主張,以保障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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