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大安分局

#開立電子發票 的商家朋友注意! 明年一項攸關荷包的新制要知道~ ⠀⠀ 𝟮𝟬𝟮𝟱年𝟭月𝟭日起,營業人開立電子發票後,必須 #依規定時限且據實 將發票及相關必要資訊上傳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存證,未依限或未據實上傳可處新臺幣𝟭,𝟱𝟬𝟬元以上𝟭𝟱,𝟬𝟬𝟬元以下罰鍰,限期未補正或補正不實,可按次處罰;但違章情節輕微者(例如經國稅局第1次通知後即依限據實補正)可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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