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板橋分局

減稅利多來囉📢📢 110年度每人基本生活費調高至19.2萬元, 較109年度增加了1萬元,為歷年最大調幅❗ 知道基本生活費用在什麼情況下可以減除嗎❓ 每一申報戶人數👨‍👨‍👧‍👦x19.2萬元=基本生活費總額 總額-免稅額-標準或列舉扣除額-特別扣除額(不含財產交易損失及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 =有差額者💷,才得自當年度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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