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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修正「外國人停留居留及永久居留辦法」重點

1.113年1月1日起將廢除現行針對移工的「重入國許可制度」規範,
放寬移工於申請核發外僑居留證時,
即享有居留證有效期限內不限次數出入境之權利。

2.113/01/01起核之第二類外國人(移工)居留證即為新式居留證,
如欲返鄉休假無須另外辦理重出入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