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成國際法律事務所

【中成快報】勞動部:「無正當理由」未足額進用身心障員工,最高將罰10萬元 為保障身心障礙者就業機會,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私立學校、團體及民營事業機構「無正當理由」違反定額進用規定者,可開罰新臺幣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不過由於「無正當理由」一詞模糊,因此勞動部核釋4種情況可開罰,解釋令自2023年5月起生效。 🔸【第一種情況】 事業單位若違反《身權法》第16條第1項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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