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總也難保飯碗!兼職沒報清楚慘遭開除】 🔎 案例分析: 資深副總裁小美年薪逾300萬,卻因未誠實申報兼職董事職務、利用上班時間處理家族業務,被外商銀行以《勞基法》第12條「情節重大」為由解僱。她怒告請求復職,法院認定公司解僱合法,小美敗訴! 🛑 雇主注意: 勞工違反誠信義務、利益衝突嚴重,構成《勞基法》第12條可立即解僱,不需預告! 💡 聰明對策:職場誠信紅線不能踩! 1️⃣ 定...